自 2012 首次發布以來,我們每一年都會公開兩次報告,向使用者說明我們所收到的要求數以及我們的回應方式。
Dropbox 接獲的訊息
搜索票需說明可能動機、需符合搜索地點和停用項目的特定要求,並且需經法官或裁判官審查和簽署。搜索票可由地方、州或聯邦政府發布,並僅適用於刑事案件。我們會提出與內容直接與間接的資訊以回應有效的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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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搜索票,傳票只允許存取基本訂閱者資訊。傳票不需要司法審查,而且通常由政府律師或大陪審團發布。我們不會提供與內容直接相關的資訊來回應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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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命令是由法官所發布,形式各有不同,例如:根據電子通訊隱私法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 而發布的 2703(d) 命令。我們不會提供與內容直接相關的資訊來回應法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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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程序包括國家安全密函,以及根據外國情報監聽法所發布的命令。我們收到介於 0 到 249 之間的要求數。我們想提供更詳細的內容,但根據美國政府規定,Dropbox 不能公布接獲的確切數字。
Dropbox 接獲的訊息
保存要求是指保存使用者資料待收到正式法律程序的政府要求。當我們收到這些要求時,我們會暫時保留相關使用者資料快照 90 天,但不會揭露使用者資料來回應保留要求。若要取得保留的資料,需要有效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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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某人有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迫在眉睫風險,並且我們擁有可能有助於防止威脅的資訊,Dropbox 可能會自願向執法機關揭露資訊。我們需要執法機關提供緊急情況的書面摘要,並說明所要求的資訊會如何協助他們預防緊急情況。 每個緊急揭露要求都會依據個別案例仔細審查,以確定是否符合揭露標準;如果符合,揭露的任何資訊會僅限於可以避免或減輕緊急情況的資訊。Dropbox 從世界各地的執法機關收到使用者資料的緊急揭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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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記錄器或追蹤裝置命令 (PRTT) 是一項授權政府在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上,獲取與特定帳戶內容間接相關的資訊(尤其是與通訊有關的撥號、路由、位址和訊號等資訊)的法院命令,該命令的效期最長可達 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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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移除要求包括由執法機關和政府單位提出、要求根據個別管轄區當地法律移除帳戶內容之法院命令和書面要求。
如果我們因為提供給我們的連結無效或內容不再存在,而無法審查內容,或者經過審查後,發現內容不違反我們的使用規章,在此情況下,可以「不執行任何動作」。
關於國際要求的注意事項
國際要求包括任何由非美方政府提出、要求調閱使用者資料之正式法律程序。目前,我們接受美國和愛爾蘭政府的要求。我們也可能回應根據刑事事項法律合作國際協議(包括司法協助條約或調查委託書)提出的要求。
「帳戶不存在」:要求中提供的識別碼沒有相關聯的有效 Dropbox 帳戶。
全令狀法案命令:全令狀法案命令是由美國法官根據 1789 年的全令狀法案所發布之命令。這項法案讓法院有權「發布所有必要或合適的令狀,以協助行使其各自的管轄權,並符合法律的使用和原則」。
內容:內容是指通訊內容,其中包括通訊實體、意圖或含義的任何相關資訊。這包括儲存在使用者 Dropbox 帳戶中的檔案,以及與這些檔案相關聯的檔案名稱。必須持有搜索票,才能強迫生產內容。通常,除通訊內容外,搜索票還會要求取得訂閱者基本資訊,或其他非內容性資訊相關的紀錄。
緊急揭露要求:如果 Dropbox 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有人即將面臨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的風險,且我方擁有可能阻止這項威脅的資訊,可能會自願向執法機關揭露資訊。我們要求執法機關提供緊急情況的書面摘要,並解釋索取資訊可如何協助防止緊急狀況發生。
「無提供資訊」:回應法律程序時,未提供資訊的常見理由有:(1) 重複要求;(2) Dropbox 反對要求內容;(3) 執法機關撤銷要求;或 (4) 要求無法準確識別特定帳戶。
與內容間接相關:與內容間接相關的紀錄通常描述通訊內容以外的任何可用資訊。包括電子通訊隱私法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 2703 節所定義的基本訂閱者資訊,以及反映帳戶使用的其他資訊。「與內容間接相關」之資訊並不包含使用者在 Dropbox 帳戶中所儲存的檔案。
保密命令:法官可自行決定是否發布法院命令,禁止或延遲 Dropbox 通知使用者其資訊遭政府索取。這些命令通常會引用電子通訊隱私法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 2705(b) 款,效期可無限延長。
來自美國境外之要求:來自美國境外之要求包括任何由美國以外的政府實體提出、要求調閱使用者資料之正式法律程序。目前,我們接受美國和愛爾蘭政府的要求。我們也可能回應根據刑事事項法律合作國際協議(包括司法協助條約或調查委託書)提出的要求。
保存:保存要求是指保存使用者資料待收到正式法律程序的政府要求。當我們收到這些要求時,我們會暫時保留相關使用者資料快照 90 天,但不會揭露使用者資料來回應保留要求。若要取得保留的資料,需要有效的法律程序,而後續的要求會 (且一律已) 包含在報告中。
使用者通知:除非法律禁止,否則我們的政策是通知使用者其資訊遭索取。在極少數情況中,我們會延後到提交資訊後才通知使用者;這種情況下,我們也會註明產生使用者紀錄的日期。
我們的追蹤和報告方法可能會隨著我們持續努力改善報告的正確性和清晰度而進化。